我县开展《反有组织犯罪法》宣传活动
2022-04-22 15:33:0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衡山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曾思灵 | 作者:左文盛 戴玮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15450

衡山县融媒体中心4月22日讯【记者:左文盛 戴玮】为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,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《反有组织犯罪法》的知晓度。4月22日,我县“贯彻实施《反有组织犯罪法》,筑牢扫黑除恶法治后盾”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县群英广场举行。县领导肖秋良、王海鸥、周湘宁、周龙、伍多益参加活动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》是2021年12月24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,将于今年5月1日颁布实施。在宣传活动现场,县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肖秋良宣布我县“贯彻实施《反有组织犯罪法》,筑牢扫黑除恶法治后盾”活动正式开始。

活动要求,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,增强学习宣传《反有组织犯罪法》的行动自觉;要加强宣传教育,利用电子显示屏、标语、横幅和宣传媒体,广泛进行宣传,营造法律实施的良好氛围;要强化组织领导,确保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取得实效;要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,认真贯彻落实《反有组织犯罪法》,坚定信心、保持定力、攻坚克难,不断开创县域社会治理新局面,为建设“五兴六强”现代化新衡山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

“制定实施《反有组织犯罪法》,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,总结扫黑除恶斗争的成功经验,巩固专项斗争的成果;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,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,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,保障良法促进发展;三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,满足人民的法治需求,为人民向更美好生活的提供法制保障。”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罗庆元说。

一审:徐梅芳  二审:郭宇祥  三审:陈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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